補領離婚證書
申請補領離婚證明書者,須親身遞交申請,並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透過網上申請者,須於領取結果或紀錄時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以郵遞方式申請者,須提供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如申請人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則須一併出示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
非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或未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同意書者,須提供補充資料(包括與登記資料當事人的關係,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以及翻查結果和所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和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以支持申請。視乎個案性質,申請人可能需要提供進一步資料。

若申請人曾在香港登記結婚及欲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則可申請翻查相關紀錄及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本文說明申請程序、所需時間、費用及領取方式。申請人應確定所需服務類別才遞交申請。若需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而非結婚證書核證副本,亦須注意相關事宜。
- 補領離婚証手續方法及費用
香港結婚紀錄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根據入境事務處網頁指出香港法例第181章《婚姻條例》,設立香港結婚紀錄的目的是:
- 使婚姻登記官能備存所有香港結婚紀錄,以履行其於《婚姻條例》及相關附屬法例下的法定責任;以及
- 在合法情況下,用以核實有關人士的身分、年齡、家庭關係、婚姻狀況等,或用作法例規定、授權或准許的其他合法用途。
在處理申請人的要求時,登記官須考慮申請人提供的補充資料(包括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以及翻查結果和所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和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
補領結婚證書要幾耐
親身前往櫃枱辦理申請一般需要約10分鐘的時間。透過網上提交申請所需的時間為10至20分鐘。
翻查香港婚姻紀錄和簽發結婚證書核證副本需要7個工作天(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注:在某些繁忙時段或繁忙期間,或者個案涉及複雜情況,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
補領離婚證費用
翻查香港結婚紀錄的費用為港幣140元至1500元不等,自行辦理費用較為便宜。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的費用為每份港幣280元至3500元,自行辦理費用較為便宜。
若申請人以郵遞方式從香港以外地方遞交申請,需額外支付港幣70元;若申請人要求以空郵寄發核證副本,須再另加一般空郵郵費。
需注意的是,費用可能因個案而異,此外在某些繁忙時段或倘若個案涉及複雜情況,處理申請的時間和費用可能會有所不同。
- 何處申請結婚證及離婚紀錄證明

香港離婚紀錄查詢
親身遞交
- 翻查香港結婚紀錄的訂明費用須在遞交申請時繳付。至於結婚證書核證副本的費用,則會於領取文件時才收取。
- 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期票恕不接受。
以郵遞方式申請
- 翻查香港結婚紀錄的訂明費用需連同申請書一併遞交。
- 若翻查出有關婚姻登記紀錄,申請人將獲通知繳付核證副本的訂明費用及空郵郵費(如適用)。在繳付相關費用後,核證副本將會以郵遞方式寄發。
- 本地申請人可以港幣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海外申請人則可以港幣銀行匯票付款,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期票恕不接受。申請人亦可選擇以網上方式註一付款。切勿隨申請書寄附現金。
根據香港法例第181章《婚姻條例》,設立香港結婚紀錄的目的是:
- 使婚姻登記官能備存所有香港結婚紀錄,以履行其於《婚姻條例》及相關附屬法例下的法定責任;以及
- 在合法情況下,用以核實有關人士的身分、年齡、家庭關係、婚姻狀況等,或用作法例規定、授權或准許的其他合法用途。
在處理申請人的要求時,登記官須考慮申請人提供的補充資料(包括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以及翻查結果和所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和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
離婚證明 – 往灣仔家事法庭補領:
家事法庭登記處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
政府合署閣樓2 (港鐵灣仔站 A1出口)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9:00am-1:00pm 及 2:00pm-5:00pm
星期六: 9:00am-12:00am
電話: (852) 2840 1218
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 往婚姻登記處補領: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港鐵金鐘站C1出口)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8:45am-4:45pm
星期六: 9:00am-11:30am
電話: (852) 2867 2787
大會堂婚姻登記處
香港中區大會堂高座1樓 (港鐵中環站K出口)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8:45am-12:45pm 及 2:00pm-4:45pm
星期六: 9:00am-12:30pm
電話: (852) 2523 0725
紅棉路婚姻登記處
香港中環紅棉路19號
羅年信大樓地下 (港鐵金鐘站C1出口)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8:45am-12:45pm 及 2:00pm-4:45pm
星期六: 9:00am-11:30am
電話: (852) 2869 0500
沙田婚姻登記處
新界沙田源禾路1號
沙田大會堂地下 (港鐵沙田站A出口)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8:45am-12:45pm 及 2:00pm-4:45pm
星期六: 9:00am-11:30am
電話: (852) 2604 6974
沙田婚姻登記處
新界沙田源禾路1號
沙田大會堂地下 (港鐵沙田站A出口)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8:45am-12:45pm 及 2:00pm-4:45pm
星期六: 9:00am-11:30am
電話: (852) 2604 6974
屯門婚姻登記處
新界屯門兆麟街19號
屯門兆麟政府綜合大樓地下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8:45am-12:45pm 及 2:00pm-4:45pm
星期六: 9:00am-11:30am
電話: (852) 2618 3789
如果您身在香港以外的地區,或身在香港但能提供證明無法親身提交申請的證據,您可書面授權他人將填妥的申請書遞交至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
您的授權人須同時出示所需的證據、授權書、您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及載有您個人資料及簽名的旅行證件副本。申請書及授權書上的簽名必須與旅行證件上的簽名相同。如您的旅行證件是在香港以外地區簽發,該旅行證件副本須由一名公證人簽名認證。
當收齊所需文件及費用後,處理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申請一般需時7個工作天(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如以郵遞方式申請,處理申請所需的時間並不包括郵遞的時間。
離婚諮詢費用
HKD$2,500起
- 一次性收費
- 無限電話問答
- 約見離婚團隊咨詢
- 中港離婚文件整理
- 不合理行為的評估
- 草議離婚協議書
- 安排離婚文件交給雙方當事人
- 家庭資產、物業及每月贍養費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