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申請離婚的手續有何不同?
男女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單方面申請離婚的手續有何不同?
一般情況下,如雙方結婚未滿1年,不可向本港法庭提出離婚呈請,除非離婚申請人或呈請人面對極度困苦的情況或答辯人(申請人或呈請人的配偶)行為異常敗壞。另外,於成功獲得暫准判令後,有關人士可於6星期後將填妥的「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交回法庭,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正式解除婚姻關係。
離婚時,香港法院會就子女撫養費和探視安排發出命令。一般來說,不負責日常照顧子女的一方(即 “付款方”)必須向負責照顧子女的一方(即 “收款方”)支付子女撫養費。當分居的父母繼續居住在同一個城市時,可以相當容易地安排與孩子的接觸。然而,如果支付撫養費的一方移居,而接受撫養費的一方和孩子繼續留在香港,那麼情況就會變得複雜。
一旦付錢的一方移居到另一個國家,將更難與孩子保持聯繫,與孩子的接觸機會將不可避免地減少。經常在各國之間飛來飛去看孩子可能在經濟上並不可行,特別是如果付錢的一方已經搬到很遠的地方,如英國或加拿大。
雖然社交媒體和在線交流模式,如WhatsApp和Skype,使家庭更容易保持聯繫,但時差可能使其難以安排雙方同意的時間,以適應孩子的學校時間表,特別是當孩子長大,有更多的課外活動。理想的情況是,父母雙方都能同意移居和探視安排,這樣他們就可以進行調整以適應移居。
支付撫養費的一方仍有義務撫養他們的孩子,無論他們有多少時間與孩子在一起,或他們住在哪個國家。然而,如果支付撫養費的一方在移居後停止支付撫養費,接受撫養費的一方在試圖執行現有的兒童撫養費命令時可能會遇到實際的困難。
收款方將不得不到香港法院試圖採取強制行動。香港贍養令在海外的執行受《贍養令(交互執行)條例》的約束。在香港發出的子女贍養令能否在海外執行,取決於支付贍養費的一方遷往哪個國家,以及該國家是否為互惠國家。目前,只有15個國家和地區被指定為互惠國家。
1.英國
2.百慕大
3.加拿大馬尼托巴省
4.加拿大薩斯喀徹溫省
5.加拿大安大略省
6.馬恩島
7.澳大利亞
8.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
9.汶萊
10.馬來西亞
11.新西蘭
12.新加坡
13.所羅門群島
14.南非
15.斯里蘭卡
如果付錢的一方搬到了上述任何一個互惠國家,收錢的一方可以向香港家事法庭申請將子女撫養令送到該國家執行。
父母不能強制執行他們之間的非正式安排,必須首先將其作為法院的命令。
此外,收款方需要提供可以找到付款方的海外地址。如果支付子女撫養費的一方移居到另一個國家,目的是為了避免支付兒童撫養費,而接受撫養費的一方不知道支付撫養費的一方住在哪裡,執行起來就會更加複雜。在海外執行贍養令可能很複雜。如果你想在海外執行贍養令,重要的是尋求家庭律師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