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類型參考
贍養費為離婚手續其中的主要細節之一,其複雜程度需要找尋第三方的資訊下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
細節包括孩子的贍養費、贍養費的繳付期限、贍養費的繳付方式等等。而支付贍養費亦有一定的約定及義務,若果不小心未有遵守所協定的細節,便要自行承受法庭的判決。
定期付款命令
在正常情況下,法庭可以基於收款人要求和個別狀況限制贍養費的持續期。定期付款命令會在當事人離世/收款人再度結婚後停止。另外,此項命令會因為付款人或收款人日後的生活情況有變而會被修改。
保證定期付款命令
如果付款的那方有機會不付款的話,法庭便可以宣佈保證定期付款令。保證了收款人必定收款贍養費。但是,確保的規則不是把付款人的所有財產抵押,卻是由法庭就其保證指定付款人的某一項財產加以抵押。
整筆款額命令
整筆款額命令是一次性的支付。當收款人擁有一個既指總額,原意為案件作完結。整筆款額命令的有關條款可以分開不同期數支付。其命令不可以再以後的日子再更改,已付的金額,也不可以取回。
財產分配(或轉讓)命令
財產分配(或轉讓)命令是一人必定把他的資產權益轉歸於另一人。財產分配(或轉讓)命令不可以在宣佈後任意更改。法庭亦會就財產狀況去調整,令每一個人也可以分配到家庭資產的資本價值,
授產安排命令
授產安排命令需要一人把一定的資產轉歸至受託人,而受託人根據信託契約的條款,為受益人,可以是另一人/子女的利益持有資產。授產安排命令不是太普遍。法庭一般在頒布授產安排命令會有不同考慮,例如收入能力、不同福利,持有的物業及其他經濟資產等。
更改授產安排命令